Administration行政單位

一、甄試報名日期為111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止,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,並以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作為聯繫窗口。

二、持鑑輔會證明者,提醒如下:

(一)「學習障礙類」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。

(二)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,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,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,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。

(三)高中職就學期間,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(已繳回鑑輔會證明),不得再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。

四、隨函檢附旨揭簡章2本(進修部1本)(另寄)、相關說明及問與答(含視障好讀版)各1份,供各校特教承辦老師參考使用,簡章內容若有缺頁或遺漏,請上網下載列印正確頁面或與本會聯繫。

五、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。網址:https://cis.ncu.edu.tw/EnableSys/。
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詢問。聯絡電話:(03)4227151轉57148、57149、57150。